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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半年度全市在建公路工程执法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作者:发布日期:2014-12-24浏览次数:32503次

温交〔2014〕109号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质监局:
  2014年6月16日至6月27日,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温州大门大桥一期工程、温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工程等16个在建公路工程项目进行了半年度执法大检查,本次检查涉及工程项目部50个,驻地监理办20个,参加检查的监督人员达200余人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市在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不断加强,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标化工地和平安工地创建稳步推进,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合同履约意识较强,造价控制基本合理,监理、检测行业管理逐步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项目管理方面
  各参建单位基本能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标准,质保体系运行基本正常,有关制度和要求基本落实;争创精品工程的质量意识较强,质量目标明确;普遍落实了质量责任登记制度、首件报告制度以及监理办、项目部主要人员考勤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加强对参建设单位的质量行为管理,并制定质量检查办法,从源头上规范了参建各方的行为。高速公路项目工地标准化建设取得较好成效,基本实现“三集中”即混凝土集中拌和、钢筋集中加工、梁板集中预制,如温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工程三标、九标桩基钢筋笼采用钢筋笼滚焊机加工,并进行全面总结,狠抓钢筋加工质量,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通过检查,大多数单位都比较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紧抓“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比较规范,各单位都建有完整的职能机构,专职安全员配备基本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得到较好落实,认真执行安全教育、交底和安全检查制度,各类安全台账基本齐全,安全管理处于受控状态。
  (二)工程质量方面
  1.路基工程:各项目路基土石方填筑路床范围内路基填筑质量普遍较好,填料粒径、分层碾压控制较好,77省道延伸线龙湾至洞头疏港公路工程路基填筑材料采用二次破碎,确保填料粒径和填筑质量,乐清湾港区疏港公路南塘至乐成段工程四标路基填筑填料粒径、层厚控制较好;砌筑工程质量基本稳定,石料的规格基本符合规范要求;上边坡开挖基本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控制爆破,77省道延伸线龙湾至洞头疏港公路工程六标沿线石质上边坡光面爆破效果较好,坡面平顺、稳定。
  2.桥梁工程:桥梁工程质量基本稳定,各单位对混凝土通病治理不断深化。预应力智能张拉、压浆技术得到全面推广落实,隐蔽工程施工全过程监控,基本能按照《温州市公路工程混凝土通病治理实施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场地基本满足施工需要,混凝土结构钢筋骨架制作、模板加工、安装及混凝土配比、浇注、养护等基本规范;桥梁结构物各部位砼强度、几何尺寸等基本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大部分结构物砼表面平整、密实、光洁,无明显外观缺陷,有效的提高了混凝土结构的安全性、耐久性、美观性。77省道延伸线龙湾至洞头疏港公路工程六标混凝土构件外观质量较好。
  3.隧道工程:隧道洞身开挖质量控制不断加强;初期支护基本能及时跟进,锚杆打设、喷射混凝土施工基本规范;衬砌工程混凝土表面密实、色泽一致,施工缝平顺。大部分隧道施工矮边墙与二衬砼同时浇筑,错台、漏浆现象明显减少。
  4.路面工程:路面碎石原材料基本能按规范和指导意见要求分档,堆放较合理规范,面层碎石材料质量得到了严格控制;沥青砼路面表面较平整、密实,主要指标基本能得到有效控制;水稳层施工基本规范,养护及时到位。
  5.质保资料:各合同段所提供的工程质保资料基本齐全,质保资料格式基本统一,资料填写基本规范,资料能较好反映实际施工情况;内业资料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各分项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基本同步并及时归档。
  6.实体检测质量情况:本次执法大检查实体检测指标11项,共检测18386个点次组的检测数据,从实测数据反映,各项目路基、桥梁、隧道、路面工程的主要检测指标合格率基本满足要求,各类原材料及常用产品质量基本稳定。
  (三)安全生产方面
  1.水上栈桥与平台、施工操作平台、桥面、便桥、基坑口、挖孔桩口、泥浆池、高边坡等施工现场基本能按要求设置围栏,3米以上高度的挡墙砌筑工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桥墩施工、边坡处置、桥梁上构施工等高处作业操作平台和安全通道逐渐完善,如温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工程、77省道延伸线龙湾至洞头疏港公路工程六、七标段移动模架现浇箱梁等。
  2.各单位都非常重视在建工程临时用电,基本已按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动力照明分开的要求配置用电设施,架空线路、配电箱设置标准,施工用电安全得到了保障,如诸永高速公路温州延伸段工程等。
  3.安全检查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文明施工的氛围正在逐步形成。安全检查制度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比较强,检查频率满足要求,做到检查有记录,整改有闭合。一线工人用工登记及档案管理满足要求,施工管理人员与特种作业人员均能按规定做到持证上岗,施工现场满足环保要求,如乐清湾港区公路工程第四合同段等。
  4.各项目均能自觉地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各种安全各项专项活动,同时建立了相应活动的长效机制。如41省道南复线永嘉岩头至大若岩段公路工程、平阳县昆宋公路工程一标等。
  5.视频系统监控系统网络逐步实现全覆盖,覆盖桥梁工程重要结构物施工、隧道口施工、高边坡处治、高挡墙砌筑等重要部位,建设、施工现场、项目部三级监控网络基本形成,实现与市质监局视频监控中心系统的联网,有效提高了安全监管的工作效率。
  (四)监理管理方面
  监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监理办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监理人员、办公生活设施等投入基本满足合同要求,人员总体保持稳定;总监负责制得到落实,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分工得到进一步的细化明确,能按照规范要求开展旁站和巡视工作,及时召开工地例会,编报各类报表,基本按照监理规范和合同要求开展监理工作。
  (五)合同与造价管理方面
  大部分项目部重视对合同的管理,合同履约意识进一步增强,主要管理人员、机械设备基本按要求到位,专项分包与劳务合作管理进一步规范。各项目均制订了造价管理相关制度,重视对合同造价的管理。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基本规范,业主、施工单位、开户银行均签订了三方资金监管协议,加强了对大额资金流出的管理;大部分工程计量基本准确、支付基本及时,通过严把计量支付和变更审批关,基本实现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各项目均按规定建立了计量支付、工程变更、资金使用台账。个别项目因各种原因出现了费用和工期的索赔事项,参建各方比较客观面对,造价情况总体较为合理。
  (六)试验检测方面
  本次检查各单位基本能按合同要求及相关要求建立工地试验室或整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环境条件、仪器设备管理情况、管理与质保体系情况、人员情况等基本符合要求。各工地试验室或试验外委相关标段总体上管理处于受控状态、质保体系基本运行正常,试验检测报告基本规范。对于新开工项目基本能按我局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的通知要求建设,其环境条件、内部体系运行相对规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部分项目内部管理不到位,各项目的施工管理水平存在较大差异,部分项目工程实体质量存在不少质量缺陷;安全生产形势虽然基本平稳,但安全生产隐患依然存在。
  (一)项目管理方面
  部分工程建设指挥部力量薄弱,未按规定建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配置足够数量的专职质量和安全管理人员。部分项目指挥部实际在岗人员不足,管理力量薄弱,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部分工程建设指挥部管理制度针对性不强,落实不到位;部分建设指挥部对项目内部质保体系的督促检查力度不够,对项目质量安全状况自查的频率、深度和广度不够,未能及时报送工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部分项目未对首件施工情况及时进行总结,不能起到指导大规模施工的作用。
  部分工程建设指挥部因施工单位工程施工经营出现亏损,加大工程施工投入有困难,工程进度缓慢;工程征迁等政策问题一时无法落实,工程处于停工或半停工状况,给施工单位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造成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安全制度没有严格的落实执行;部分指挥部没有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平安工地”考核,未按要求上报“安全生产情况月报表”,未按要求落实专项活动。各项活动未制定方案、落实方案,总结活动未开展;大部分工程建设指挥部未制定视频监控值班制度。
  (二)质量管理方面
  1.路基工程:部分砌筑工程施工欠规范,存在砂浆欠饱满、墙面不平整、面石未修边、丁石偏少等现象;部分路段路基填筑仍欠规范;个别桥台台背填筑未按设计及规范要求采用透水性材料分层进行填筑。部分软基路段塑料排水板间距控制不严,砂垫层厚度不足,临时排水设施欠通畅,如乐清湾港区疏港公路南塘至乐成段工程二标、温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十一标;部分路基填料含水量控制不严,局部存在翻浆、弹簧现象,压实度不足,如温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七标;个别桥台台背回填填料及分层压实质量控制不严,如温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二标。
  2.桥梁工程:个别项目拌和站、预制场场地建设、构件浇筑不规范;个别项目现浇箱梁梁腔内混凝土外观较差,蜂窝、麻面修补较普遍;各项目结构物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率普遍偏低;个别立柱钢筋加工不规范,套筒机械连接失效,钢筋保护层厚度难以保证,如诸永高速公路温州段延伸线二标;桥梁桩基声测管堵塞现象较普遍,影响桩基质量检测,如瓯江南口大桥。
  3.隧道工程:部分隧道开挖光面爆破效果较差,超欠挖明显;部分隧道初期支护欠规范,存在锚杆间距偏大、安装角度不规范、注浆欠饱满、外露长度过长等现象;部分隧道喷射砼厚度不足,局部钢拱架露骨;个别隧道初期支护格栅拱架间距偏大,格栅拱架钢筋焊接不规范,如温州绕城高速西南线工程一标正岙隧道。
  4.路面工程:部分项目水稳层混合料矿料级配欠佳、含水量控制不严,局部路段厚度不足,平整度较差,标高控制不严;部分项目沥青混合料碎石级配、规格较差,局部路段沥青面层平整度欠佳,局部有离析现象,个别处压实度、厚度不足;个别项目路面局部有渗水现象,如诸永高速公路温州段延伸线路面标。
  5.质保资料:部分项目部存在施工原始记录填写欠齐全、欠规范,桩基资料未附凿桩照片;部分项目内业资料整理、评定、归档不及时,部分资料签认欠齐全;个别项目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记录内容过于简单。
  (三)安全生产方面
  1.部分项目存在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专项方案审查不及时等现象,如温州龙港大桥改建工程一标、77省道延伸龙湾至洞头疏港公路四标。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个别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前未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如大门大桥一期工程第四合同段。
  3.施工作业现场“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安全防护不到位,不安全因素较多,个别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临时用电未严格做到“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如大门大桥二标、文成56省道一标;高空、临水作业防护不够到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不及时、人工爬梯、警示警告标志设置不规范,如大门大桥一标、温州市瓯江南口大桥工程。个别项目隧道内施工仍旧存在隧道照明线与动力线混接,照明灯没有设置防护罩,如诸永高速公路温州段延伸工程第一合同段、温州绕城高速西南线工程一标。
  4.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不够规范。使用管理计划编制不合理,监理办未认真把关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支付,如41省道南复线永嘉岩头至大若岩段公路工程机电标段。
  5.安全专项活动未开展。如温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工程、104国道苍南至灵海海城连接线工程、104国道平阳郭庄至陈峡段改建工程。
  6.个别工程监理驻地办在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上的履职尽责不够,管理工作的安全职责、安全监督程序等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的作业现场施工行为把关不严,如330国道仰义至双屿段驻地办。
  (四)监理管理方面
  个别监理办人员变更频繁,如大门大桥第一、第三监理办;部分监理办旁站记录等现场监理记录填写不规范,现场主要实测数据未记录,如温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第三监理办;部分监理办对承包人的分项开工报告审查工作不到位,签认后的开工报告内容不全;监理抽检资料不规范,部分数据未填写,未附试验报告,如温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第三监理办;部分监理办巡视工作不到位,巡视工作没有满足每道工序每天至少巡视一次的频率要求,如乐清湾港区疏港公路南塘至乐成段监理办;部分监理办对承包人的质量、安全、环保等保证体系审核不到位,内容过于简单,如苍南龙港大桥改建工程监理办;部分监理办对承包人的质量、安全、环保等保证体系的动态检查不到位,特别是对主要管理人员到位情况检查不到位,如温州市鹿城区仰义至双屿段改建工程监理办。
  (五)合同与造价管理方面
  1.个别施工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没有按照合同8981求到岗,个别主要管理人员资格、经历等条件不满足招标要求,部分主要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诚信信息系统岗位登记等未按规定办理;部分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台帐建立不完善,机械设备缺进、退场等验收手续,台帐归档不齐全;部分施工单位分包管理制度未建立,专项分包和劳务合作分包审核、备案程序欠到位。
  2.部分项目工程计量资料申报资料欠完善,如未附齐质检资料、工程量计算过程、图表,计量的其他依据等资料,编号填写、负责人签字签署等不齐全;部分工程计量支付台账内容不全,特别是工程量实物台账不够详细,没有很好的反映工程实物完成计量情况;工程变更台帐内容不全,没有反映工程的变更金额、变更性质、变更的上报时间、审批状态等要素;部分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手续不完善,方案变更手续办理较为及时,但涉及到工程费用变更时,审批工作大部分滞后,不能及时下达变更令,存在未批先建现象;部分工程项目施工前期工作深度不足,不同程度造成工程管理困难、工程施工被动,对工程计量工作十分不利。
  (六)试验检测方面
  1.部分单位的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不到位,检查频率不足,或检查深度不足流于形式,对工地试验室没有起到较好的管理与指导作用,个别工地试验室的母体从未过来检查。
  2.个别单位部分试验仪器标定已超过有效期或对于强制检定的仪器未进行标定,仪器校准证书有效性评价不规范。
  3.部分单位样品管理不规范,留样的样品种类过少,有的只限于工地试验室能检测的样品,留样台帐与样品标识不规范;残样管理较为随意,试块残样不能方便按时间顺序查找,钢筋残样未进行规范标识。
  4.试验台帐不规范,登记不及时、信息不全,个别台帐未建立,外委的试验台帐未进行分类,不合格台帐登记流于形式,不能完全真实地体现工程从开工以来的所有不合格的检测报告及最终处理结果。原始记录与试验报告存在信息不全结论不规范等问题。
  5.个别单位试验室环境管理松懈,存在试验室脏乱现象,养护室地面积水、沉淀池过小,温湿度计不准确或处于失效状态,房间内的温湿度未能达到规程要求。试验仪器维护不及时甚至有生锈现象。
  (七)勘察设计方面
  各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均严格落实设计强制性条文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未发现有违规现象。但在设计文件质量与深度方面做的不够到位。主要存在问题是前期地质勘察方面不够翔实,表现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设计变更较多,特别是桩基施工中因地质变化而引起的桩长变化较为普遍。因设计图纸的缺、漏、碰而引起的变更也不少。设计现场服务工作存在不到位情况。主要表现在设计代表未驻在工程现场,虽然基本做到随叫随到,但难免顾此失彼。有的设计代表不是设计人员,只起到传声筒的作用。工程变更联系单、设计图纸出具不及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程的实施。

  三、整改要求
  (一)强化参建各方行为管理,全面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各项目进一步完善项目内部的管理制度,加强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各参建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第300号令)精神,切实履行各方职责。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内部质量和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项目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加强项目整改工作部署、检查,根据大检查反馈的情况,组织全面检查,并对存在的质量和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和责任人,逐一整改落实到位。监理单位应严格落实总监负责制,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加强对监理人员的考核管理,保持监理队伍的稳定;加强监理人员的管理和业务学习,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心并加强现场旁站和巡查力度。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加强标化平安工地建设,进一步完善质量自检体系,确保自检体系正常运转。
  (二)提高质量意识,加强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各项目应结合“质量安全强化年”活动进一步巩固砼质量通病治理活动成果,强化工程现场质量管理,规范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深入推进标准化建设,认真总结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的管理经验,路基工程重点做好“五度”、桥梁工程实现“三集中”、隧道工程做到施工规范化,促进公路工程质量全面提升;进一步加强路基路床填筑、挡墙砌筑、边坡开挖、软基预压、预应力张拉及孔道压浆、隧道开挖和初期支护等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控制;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狠抓结构物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隧道锚杆打设与注浆等项目的检测和控制,确保工程的实体质量。
  (三)规范内业资料的管理。各项目部、监理办对质保资料中错、漏、碰等通病现象进行逐一检查和整改,认真做好施工原始记录,保证原始记录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存在问题,要举一反三,整改落实到位。
  (四)完善制度管理,确保责任到位。各项目应进一步完善、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性,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参建各方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能,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加强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监管和检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力度,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各项目应抓好专项活动文件的落实,对项目进行逐一排查,分级建立安全隐患数据库,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五)加大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力度,确保创建标化工地与平安工地。按照《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浙政令〔2012〕300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679号)文件要求,抓住关键环节,扎实推进从业岗位、现场安全防护和项目安全管理的“三项达标”工作。充分发挥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础达标示范带头作用,实现安全生产“五个统一”,即统一施工安全管理程序,统一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统一安全培训形式内容,统一风险预警程序,统一用工登记管理形式。
  (六)进一步落实监理岗位职责,加大监理工作力度。各项目监理办要根据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总监负责制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切实落实总监负责制,加强对监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和考核管理,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心;进一步加强现场旁站和巡查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三大保证体系的动态管理和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的审查;按要求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监理细则。
  (七)合同与造价管理工作需各方共同努力。施工单位要加强主要管理人员的合同履约,确保主要管理人员符合招标要求到场,明确主要管理人员与中标单位的关系;在主要机械设备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做好主要机械设备的管理归档工作;同时,加强对项目招标文件和《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执行,完善项目分包管理,做到分包行为不违规。施工单位要不断规范工程计量申报工作,要做到计量申报资料填写齐全、依据充分、计算准确、表达清楚,造价台帐内容要齐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工期索赔审批要及时;同时,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设计变更应引起高度的重视,尽量避免或减少设计变更。
  (八)各参建单位应进一步重视试验检测工作,加强工地试验室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配置试验检测人员,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试验人员综合素质确保试验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施工单位应针对质量薄弱环节特别是结构物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率偏低等问题,提高检测频率,改进施工工艺,确保工程实体质量;监理单位要加大原材料和工程实体检测力度,提高监理工作的有效性。此外,试验室除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外,应加强与项目部质检部门联系,提供可靠的数据与合理的建议,做好对工程的事前控制。
  (九)加强对勘察设计环节的管理。设计单位应加强设计方案的比选和对勘察设计文件的校审力度,切实提高勘察与设计环节的精度与深度;在施工前就设计文件对参建各方进行交底,确保各方能准确理解设计意图;设计单位应进一步优化上边坡设计,应严格执行一坡一设计;施工过程中应派设计代表长期驻点,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变更问题;在工程结束后,设计单位应向参建各方进行回访,认真总结工程设计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改进设计。

附件:1.2014年度全市在建公路工程综合行政执法大检查建设项目综合排名表
   2.2014年度全市在建公路工程综合行政执法大检查项目部排名表
   3.2014年度全市在建公路工程综合行政执法大检查监理办排名表
   4.2014年上半年公路工程执法大检查实体检测汇总表

附件下载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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